一、劳动仲裁公司不执行怎么办
1、劳动仲裁公司不执行,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中,产生的如伙食费、交通费、律师费、电信费等各项费用,可以向被执行人—用人单位单位主张。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起诉讼。
二、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的材料有什么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的材料如下: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
2、证明申请执行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及被执行人住址、联系方式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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